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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協助領有體育署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者累積其專業能力點數,以利其展延證書期限及換發更高等級指導員證,依前述辦法舉辦旨揭研習會,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證書,並取得專業能力點數每小時 0.5 點。
二、本研習訂於 107 年 11 月 3 日、 4 日及 10 日分別假國立臺南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舉行,每區錄取人數為 40 名。並採網路報名方式,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及旁聽。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劉玉潔小姐,電話:( 02 ) 7734-68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