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建置「非洲豬瘟專區」網站暨相關宣導資料,請貴校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宣導,共同防範非洲豬瘟,防杜疫病入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12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150180 號函辦理。
二、非洲豬瘟是由病毒引起的一種高度傳染性之惡性豬隻疫病,雖造成家豬及野豬的急性、惡性傳染病,但不會感染人。我國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的豬隻,豬皮均蓋有檢查合格標誌供消費者辨識,消費者在市場購買豬肉時,只要注意選擇蓋有合格印的豬肉,食用安全無虞。請向學校教職員工生宣導,勿攜帶任何疫區的肉類產品入境、勿網購外國肉品寄送臺灣。違規攜帶入境,最高罰鍰將提高至 30 萬元;違規輸入、網購或漁船走私肉類產品,最高可處 7 年以下併科新臺幣 300 萬以下罰金。
四、檢附宣導資料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