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07 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透過教學共備實作,提升教師之學科專業知 能,並藉由共備研討,培養教師教學診斷能力,發展有效 教學方法。
三、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
1、各校補救教學教師及入班輔導教師。
2、已接受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現職 8 小時或非現職 18 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之人員(若有剩餘名額再開放其他人員參加)。
(二)研習時間:
1、英語科: 108 年 3 月 9 日(星期六) 8 時 30 分至 16 時 10 分。
2、數學科: 108 年 3 月 16 日(星期六)8 時 30 分至 16 時 10 分。
3、國語科: 108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8 時 30 分至 16 時 10 分。
(三)研習地點:本市楊明國小。
四、本校推派參與旨揭研習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於研習結束後 1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五、詳見檢附研習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