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 月 2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70229658 號函辦
理。
二、旨揭會議決議重點摘述如下:
(一)校園新興毒品人口產生原因,很多都是受到同儕或團體
壓力及吸引,請各學校校長、老師務必留意學生生活上
有無異常情事,以正面鼓勵、用「愛」關懷學生,避免
學生誤入歧途。
(二)為有效防止青少年好奇使用新興毒品,請各教育單位持
續結合相關局處及民間團體,落實各項預防作為:
1、針對藥物濫用高風險學生,提供多元適性教育活動,
以提升學生學習動機。
2、已使用非法藥物之學生,請落實輔導、轉介及追蹤機
制,並配合社政單位邀請家長參與親子教育,共同強化家庭教
育及社會支持體系,避免增加其他犯罪之高
風險。
三、為落實社會安全網概念,提供所有學校學生整體性與持續
性服務與協助,有關校園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及輔導工作,
請持續精進與執行,以達學生身心健康,遠離有害物質之
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