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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忠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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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 一般公告 | 2019-01-18 | 點閱數: 70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166988 號函辦理。
二、旨揭測驗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j.gov.tw)/ 法治視窗/法律推廣/校園法律指引」項下,請貴校將其納入相關法治教育,以多元方式輔導學生推廣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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