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醫院 102 年 10 月 14 日新國院字第 102137 號函辦理。
二、該醫院正式通過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與行政院原子能委
員會及中華民國放射科醫學會審核標準,備有車號 316—W
B 乳房篩檢巡迴車,負責執行乳房攝影乳癌篩檢業務。
三、本活動免費乳房攝影篩檢資格針對 45 歲至 69 歲婦女及教師
,及 40 歲以上至未滿 45 歲且二親等以內血親曾患有乳癌之
婦女,可免費每兩年一次的乳房 X 光攝影檢查。
四、學校倘有需求或對本活動有疑義,請自行洽詢該醫院,電
話: 03-4225180 轉 803 ,傳真: 03-4228925 。
五、依醫療法第 22 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
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
,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請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
六、醫事人員於執行業務時請攜帶執業執照以備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