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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9-02-20 | 點閱數: 450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 108 年 2 月 13 日文藝字第 10820044995 號函辦理。
二、查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 9 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為輔導推動該業務,文化部爰開辦講習課程培訓執行人員,貴校倘有正在辦理或預計辦理公共藝術之計畫,請承辦人踴躍參加。
三、檢送旨揭研習簡章 1 份,本次研習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採線上報名,請於 2 月 21 日(四)中午 12 點起至 http://pas.deoa.org.tw/,或至文化部公共藝術網站( https://publicart.moc.gov.tw/)點選「2019 年文化部公共藝術實務講習」頁面連結報名,各梯次課程時間及地點,請參閱簡章。
四、本案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張小姐,電話:(02)2391-939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