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 月 19 日有關虐童事件教育單位因應作為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避免兒虐事件發生,健全兒少保護服務網絡,請貴校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加強教師兒虐個案辨識能力,並確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規定落實通報。
(二)通報後應啟動三級輔導機制,倘為接獲法院核發保護令個案,則研訂及執行學生就學安全計畫,保護學生免受傷害。
(三)針對高風險家庭學生,提供就學及救助之協助,減輕家庭負擔與壓力。
(四)請學校積極結合警政、社政、衛政、民政等關懷網絡,強化社區、鄰里、家戶互相預警機制,以即時伸出援手,提供協助。
(五)請各教育人員於寒暑假仍持續關懷學生,倘有知悉疑似兒虐、性侵害、家暴等兒少未獲適當照顧等情事,應立即通報。
三、檢附本市社會安全網宣導摺頁電子檔 1 份(另置於本局網站─業務資訊─業務專區─學輔校安室─兒少權益專區),必要時學校可依需求尋求相關網絡單位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