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102 年 11 月 1 日桃社障字第 1020046590 號函辦理。 二、公益彩券盈餘是社會福利措施經費來源,運用在幫助兒少、婦女、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將一般社會大眾關懷弱勢族群的大愛散播於全國各地,為彰顯公益彩券挹注之社會福利成效,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本次活動訂於 102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2 時辦理,當天有園遊會、輔具展示、舞台表演及現場摸彩等活動,歡迎踴躍參加。 四、檢送活動 DM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