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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9-04-22 | 點閱數: 617
主旨: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