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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台灣癲癇醫學會 108 年 5 月 24 日( 108 )癲會良字第 00018 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促進各級學校行政人員、校護及老師對癲癇症之認識,學習癲癇症發作時之正確處理方法,預防癲癇病友及學童在日常生活或校園中發生不必要的傷害,共同維護與促進癲癇病友與學童之健康生活。
四、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李劉玉梅承辦人,電話: 02-2876-2890 ,傳真: 02-2876-28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