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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綉惠 - 一般公告 | 2019-06-11 | 點閱數: 358

申請資料請於 108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前函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查,併請將電子檔(odt 檔)寄至承辦人員信箱(e-3309@mail.k12ea.gov.tw ),逾期視同無經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