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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忠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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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9-06-17 | 點閱數: 406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10 月 3 日 桃教資字第

1070080736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限特殊教育相關人員報名參加,請自備 7 吋以下到
5 吋的 andriod 平板或手機。其餘相關資訊詳如附件一。
三、如有研習相關疑義,請逕洽自造中心主任黃啟彥或專任助
理李芊燁,電話: 03-3630081#251 。
四、參與研習之教師,請學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本權責核予
公(差)假登記。
五、本中心依教師研習系統說明,保有錄取人員之權限。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中科(含附件)、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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