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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9-06-11 | 點閱數: 473

 主旨銓敘部釋示有關公務員未經權責機關許可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以下簡稱非營利團體)職務是否得於事後補行申請核准程序等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銓敘部108521日部法一字第10848166142號書函辦理

有關公務員兼職兼課應事前向服務機關申請核准除有事實上之不能者外事後補行申請恐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之虞請各機關加強向所屬同仁宣導避免違失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