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8 月 30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25752 號函辦理。
二、活動目的旨在透過全國綜合活動與生活課程教學演示競賽,提供教學實務試驗及交流機制,選拔優質教學範例,以期將優良教學活動設計推廣與分享供職前與現職教師參酌,續傳優質經驗。請貴校現職專、兼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教學支援人員、儲備教師踴躍參與綜合活動與生活課程之教案競賽投稿。
三、旨揭重要期程如下:
(一)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初選錄取通知預計於 108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公布。
(三)現場發表決選預計 108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