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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9-09-06 | 點閱數: 229
說明: 一、依據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08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學生及其家長和相關師長等。 (二)服務內容: 1、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的學生個案,提供輔導策略擬定及輔導措施介入諮詢。 2、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諮詢服務。 (三)諮詢服務人員: 1、桃園療養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療團隊。 2、楊孟達身心精神科診所徐新雅醫師。 (四)服務實施方法詳如附件。 三、本案陪同個案諮商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中心鄭忠豪督導,聯絡電話:(03)4609199 分機 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