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2 月 22 日桃教特字第 1080014571 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班級經營與輔導策略
三、研習講師:雙北市教育局學校巡迴治療師 林煜涵職能治療師
四、研習時間: 108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 13:30 至 16:30 ,計 3 時。
五、研習地點:宋屋國小三樓視聽教室(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二段 389 號)
六、參加對象:各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特教學生助理員及家長等,共計 50 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 貴校准允公(差)假登記。
九、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本校因場地限制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