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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9-11-05 | 點閱數: 253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2 月 19 日桃教小字第 1080011518 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家長志工及社區人士等約 80 人。 三、研習時間: 108 年 11 月 23 日(六)上午 09:00-12:00 ,計 3 小時。 四、研習地點:大有國小一樓視聽教室一。 五、研習講題:成為有智慧的父母 正確教養。 六、講師:少年調查官兼保護官吉靜如調查官。 七、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大有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 八、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本校因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人員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九、聯絡人:輔導室蔡佩宜主任,電話: 03-3577715 分機 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