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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銘傳大學 108 年 11 月 06 日銘校桃推字第 1080110683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卓越的老師早日邁向校長、主任之路,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產學暨推廣處共同規劃開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
三、第一階段(本階段)培訓期間自 109 年 1 月 8 日至 109 年 5 月 30 日,研習時間:採週三晚間 1 場、週六白天 2 場及晚間 1 場。培訓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建國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