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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生競賽 | 2019-12-09 | 點閱數: 260

一、依據石門國中 108 年 11 月 1 日石國教字第 1080007483 號函暨本局 108 年 12 月 2 日桃教中字第 1080100669 號函辦理。

二、為發展學生人文關懷之情操,建構合作學習情境並活化資訊科技運用能力,爰規劃以「生命教育─從心做起、讓愛加倍」為主題辦理專題研究比賽,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解決問題、改善生活環境之知能,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素養導向教育理念。
三、比賽訊息如下:
(一)參賽對象為本市國中小學生,並採分組競賽:
1、國小組:本市公私立國小在學學生(四、五、六年級)。
2、國中組:本市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設有資優班且資優班總人數達 30 人以上之學校,務必派一隊參加)。
(二)報名時間自 108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起至 109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止;另訂於 109 年 1 月 8 日(星期三)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假石門國中辦理說明會及研習。
(三)參賽作品自 109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起開放上傳,至 3 月 11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截止上傳。
(四)本案比賽分初賽、決賽兩階段辦理。初賽採線上評分, 109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於活動網站公告成績;決賽採現場口試, 10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四、本案同意於說明會、研習及決賽辦理期間,工作人員及各校參加人員由學校核予公假出席,且決賽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支領代課鐘點費,款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補助作業。
五、檢附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