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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108 年 12 月 18 日興國資字第 1080008719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 109 年度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相關專業人員及有意願 109 年度服務本市各級學校特教專業團隊之相關專業人員,參加人員須全程參與 1 場次研習,始獲本市 109 年度特殊教育專業團隊聘任資格。全程參與各研習者各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三、本研習時間及地點(擇一參加即可):
(一)109 年 1 月 5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假本市元生國小 4 樓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文化二路 161 號)辦理。
(二)109 年 1 月 19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假本市元生國小 4 樓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文化二路 161 號)辦理。
(三)109 年 2 月 22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假本市興南國中 3 樓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