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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一般公告 | 2020-01-06 | 點閱數: 292
  1. 基於維護學生飲食安全、提供均衡營養及避免食安疑慮,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販售食品品項均須依教育部暨衛生署公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範辦理。
  2. 近來外送平台興起,外送餐飲服務亦進入校園,惟目前對各類外送飲食尚無安全管理規範,恐造成校園食安疑慮。
  3. 請儘量避免以飲食外送平台訂購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