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2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10028 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提升公共藝術水準,促進公共藝術落實,推廣公共藝術,鼓勵藝術創作與執行成效,自 96 年起每 2 年舉辦「公共藝術獎」,迄今已辦理 6 屆,因部分國中小校舍新建或改建等設置之公共藝術計畫,具有藝術創新及在地特色,爰鼓勵學校踴躍報名參加。
三、貴校倘有於 106 年至 107 年設置之公共藝術計畫,即具本次參選資格,請踴躍報名參與。徵選重點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考簡章: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止。
(三)獎項:卓越獎、藝術創作獎、環境融合獎、民眾參與獎、教育推廣獎、評審特別獎及民間自辦公共藝術獎等 7 大獎項。
(四)報名方式:
1、於 106 年至 107 年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所完成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分為「推薦提名」及「自行報名」2 類。
2、採推薦提名者,由審議機關載明報名之獎項函送文化部後,再由被推薦之興辦機關至網站報名。
四、報名期間如有任何疑問,請連絡執行單位蔚龍藝術有限公司周采薇小姐,連絡電話(02)7730-8830#2025 ,電子信箱 umi@bluedragon.com.tw 。
五、檢附來函及簡章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