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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0-04-14 | 點閱數: 44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37076 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於第 1 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三、檢附旨揭條文修正說明 1 份,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 https://www.tyc.edu.tw/ )/「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項下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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