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6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65564A 號函辦理。
二、國家人權博物館為推廣大眾認識了解人權議題,拓展人權教育之範疇及廣度,參酌行動博物館精神,重製具特色且觀眾反應良好的人權主題特展,轉化為適於公共推廣之內容、規模與形式,提供學校單位、相關文教機構或民間團體等申請運用。本年度以「人權故事行動展」為題,提供 7 檔人權主題特展,內容含括大時代與集體記憶、加害體制與空間紋理、政治受難者與家屬生命故事等不同敘事脈絡,多元呈現白色恐怖人權壓迫的微觀與巨視。
三、旨揭展覽申請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師)、公私立文教機構、文化館舍、依法核准設立之法人或團體等;或其他符合本計畫目的,經館方審核通過之對象。預計受理展出 20 檔次。
(二)申請時程:即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4 日止,預計於 109 年 7 月 15 日公告申請通過名單。
(三)申請展出時段: 109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每一檔次展出時間為 15 天,如有特殊需求,將由館方另案處理。
(五)本計畫之展覽申請及相關佈卸展服務,皆免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