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陸地區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請領亡故公立學校教職員一次撫卹金、一次撫慰金及公教人員保險死亡給付作業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020165082B 號令修正發布,作業規定全文及修正規定對照表,詳如附加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