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7 月 2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76952 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於 109 年 6 月 28 日發布,運作辦法第 7 條及第 10 條規範調查員及輔導員之資格之一為「且完成教育部辦理之專業知能培訓」。爰爾後擔任本市調查小組之調查員及輔導員需完成上開知能培訓,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四、檢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度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員及輔導員招募計畫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