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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註冊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0-11-16 | 點閱數: 41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0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090135105 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二、請各校參酌本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檢討修正學校教師輔導
與管教學生辦法,以協助教師透過正當、合理且符合教育
目的之方式,達到積極正向協助、教育及輔導學生之目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