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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訪客 - 教師研習競賽 | 2020-12-02 | 點閱數: 322

一、依據本市 109 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
理。
二、本案目的係藉由學習扶助研習提供非現職教師取得學習扶
助資格,建立未來投入學習扶助人力資源,精進任課教師
教學能力,縮短學生學習落差。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人員: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
預計招收 200 名非現職教師。
(二)研習時間: 110 年 1 月 21 日(星期四)、 110 年 1 月 22 日(星
期五)、 110 年 1 月 23 日(星期六),倘未來教育部有調整結
業式時間,則本案研習日期將再配合調整。
(三)研習地點:本市中原國民小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
北路 88 號)。
(四)報名方式:請本校欲報名人員洽輔導室資料組,填寫報名表請校長核章後始可報名。1、請於 109 年 12 月 30 日前將核章後報名表
(如附件)郵寄或傳真至中原國小(承辦人:輔導室姜美珠
小姐,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88 號;電話: 03-
4385257 分機 615 ,傳真電話: 03-4388226 ,並請於傳真
後電話聯繫確認)。2、考量承辦學校場地因素,各選修
組人數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並將於 110 年 1 月 6 日
公告錄取名單,請逕至中原國小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cyes.tyc.edu.tw)。
四、本案參與旨揭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同意
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倘已取得 8 小時認證證書或 18 小時認證證書之教師,即不須
再參加本次認證研習;全程參與本次研習活動者,將核予
18 小時研習時數;參與研習完畢之學員,將由本局核發結
訓證書 1 張,通過儲訓者得參加各校辦理之學習扶助師資甄
選及遴用,務需全程參與,請假或缺課者不發給儲訓證
書。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國小蕭主任(電話:
03-4388200 分機 610)。
詳情請參閱研習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