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102 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之免掛號矯治服務醫 療院所」名單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2 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計畫辦理。 二、經 102 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發現口腔檢查異常、寄生蟲陽 性及心音心電圖檢查異常之一、四、七年級之學生,得持 檢查結果通知書及健保卡於 103 年 3 月 31 日前至原承辦醫院 提供之特約醫療院所,進行一次免掛號費之矯治服務(部 分負擔費用由學生自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