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103 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 6 類,參加對象包括各機關、公立學校及事業機構所屬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其眷屬(限上開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不含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員)。請同仁、眷屬及退休人員依所附美展簡章規定,精選創意作品參選。 |
二、 | 各類參選作品請依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 1 份,於 103 年 2 月 21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送本縣府人事處,逾期不予受理,本縣府先就送件作品進行初審作業,選送每類作品最多以 30 件為限。 |
三、 | 人事總處原函及公教美展簡章影本詳如附加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