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3 年 1 月 17 日藝演字第 103000032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擴展全國學生藝術競賽後續教育效益,提供師生、家長及社區民眾豐富多元之音樂及表演藝術欣賞機會,共同促成學用接軌及美力臺灣之實現。
三、參選單位將申請表及徵選計畫書,於 103 年 5 月 1 日(星期四)至 103 年 6 月 13 (星期五)前,以郵寄及電子郵件( E-MAIL : yltseng@linux.arte.gov.tw )方式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審查(地址: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3 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收),並於信封上及電子郵件主旨註明「103 年校園星秀.夢想舞臺計畫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