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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長 - 教師研習競賽 | 2021-04-12 | 點閱數: 259
主旨: 有關教育部持續辦理 110 年「國民小學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ㄧ案,請貴校於 110 年 4 月 14 日前完成薦送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4 月 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46437 號函及本局 109 年 11 月 12 日桃教小字第 1090105580 號函續辦。
二、 旨案係教育部因應加註教師證書之申請期限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之規定,業協調臺北市立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及國立臺南大學規劃辦理「國民小學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預計於今( 110 )年暑假前開課,並優先錄取具備 B2 級以上證明之教師,以利教師修課完畢後及時辦理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
三、 本局業薦送教育部參加上開學分班之教師名冊共 18 位(如附件 1 ),經錄取具備 B2 級以上證明之教師後尚有名額,為有效利用開班資源,請貴校再提報教師名冊,薦送對象說明如下:
(一) 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並取得相當於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明者。
(二) 請薦送附件 1 名冊以外之教師,前揭薦送之教師具備 B2 級以上證明者將優先錄取,剩餘名額由本次薦送名單依縣市比例及推薦序遞補。
四、 檢送旨揭「國民小學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薦送名冊,請貴校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下班前,將上開薦送名冊核章後之 PDF 檔及名單 EXCEL 檔逕寄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劉燕霏候用校長信箱( violetaliu@ms.tyc.edu.tw )彙整,俾利本局審查後寄至教育部憑辦;為利整體審查作業,逾期歉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