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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4-02-05 | 點閱數: 525

一、依據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 103 年 1 月 17 日惠明學字第 103100
0018 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招生對象為視障、視多障之國教階段
學生,倘貴屬學生欲就讀該校者,請配合本縣 103 學年度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第 1 次鑑定安置作業期程提
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