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53595 號函辦理。
二、參賽資格:
(一)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之在籍學生或社會人士。
(二)導演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
三、投件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8 月 13 日(五)前。
四、相關活動簡章及同意書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https://dpm.taiwan-pharma.org.tw/article/2276/ (每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
五、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