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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4-02-11 | 點閱數: 594

一、依據東門國小 103 年 1 月 27 日東門特字第 1030000651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本(103)年度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相關專業人員,及有意願服務本縣各級學校特教專業團隊之相關專業人員,全程參與本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並始獲本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聘任資格。
三、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 103 年 2 月 23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 16 時 40 分,假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市東國街 14 號)辦理。
四、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3 年 2 月 20 日時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縣→學年(102)、學期(下)、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本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皆需參與本府辦理之相關專業人員研習,請轉知有意加入本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特教專業人員參與本次研習。
六、詳細研習計畫請逕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址:http://www.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