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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6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79269 號函辦理。
二、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0 年 6 月 23 日新聞稿公告,全國各級學校配合延長三級警戒至 7 月 12 日,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遵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與本府相關防疫規範,處理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到校領取物品及退費等相關事宜,以避免群聚感染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
三、暑假期間若有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協處之事件,可電話通報本校學務處相關人員,電線:( 03 ) 3635206#311 或 315 ,傳真:( 03 ) 3643440
四、教育部「110 年暑假期間各級學校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如附件,敬請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