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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1-07-30 | 點閱數: 311
請本校同仁持續加強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86804 號函辦理。
二、 查 110 年 1 月至 5 月校安通報系統數據顯示,學生自殺自傷通報案件,相較去(109)年同月通報人次,以國中階段之學生人次最高,且學生自殺自傷成因多屬家庭因素,請貴校持續多加關注學生,並增進家庭親職教育;另強化學校內防治網絡單位分工及引用校外資源(如衛政、社政與醫療單位)之連結與轉介流程,積極協助個案解決所遇問題。
三、 請主動提供並宣導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供之三級處遇性輔導、校園危機減壓安心服務、心理衛生諮詢及校安通報事件追蹤輔導服務 (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電話:4609199),亦可於上班時間直接尋求本市衛生局自殺防治窗口協助(衛生局電話: 3340935 ,分機 3017);學生之家庭有符合脆弱家庭指標之情事,可透過「關懷 e 起來」線上通報,社會局將評估個案情形給予適當協助;另本市 13 區家庭服務中心亦可提供家長直接服務,倘有緊急需求,必要時夜間可聯繫校安中心(校安中心專線:3398585),緊急事件可以聯繫校警隊,亦可尋求校外資源(24 小時安心專線: 1925 、生命線 1995 或 1980 、警消 110 或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