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11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學生生命教育多元課程-心理健康促進活動課程實施計畫」一案,請有意參加之同仁踴躍申請。
說明:
一、 依據本市 11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生命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透過心理健康促進活動課程設計,導引學生確立正確人生觀,進而關懷他人與社會、尊重生命,促進其適性發展,達成自我實現。
三、 實施方式
(一) 申請學校: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 5 所。
(二) 辦理期程:即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6 日前辦理完畢(含申請送件及成果彙整)。
(三) 辦理方式:請申請學校於 110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五)前提出社群計畫與經費概算表,免備文親(寄)送到大有國小輔導室申請。
(四) 申請資格:凡曾參加本局辦理之 109 或 110 年度生命教育相關研習學校者,將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