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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1-09-09 | 點閱數: 223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現場執行 Q & A」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8 月 3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11366A 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學校落實執行「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於 110 年 2 月 5 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及本署主管學校代表研商蒐整現場執行之問題與建議後,邀請專家學者審視,製成「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現場執行 Q & A 。
三、 有關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本局業以 109 年 6 月 3 日桃教小字第 1090046532 號函知貴校,需確依 109 年 05 月 26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56105 號頒「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執行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活動事宜。
四、 本案請各校利用相關會議或場合,說明與宣導「『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Q & A」內容。
五、 相關疑義可逕洽本局各教育階段承辦人:高中教育科:謝瑞君( 3322101#7592 );國中教育科:魏本玹( 3322101#7523 );國小教育科:余豪傑( 3322101#7417 )。
六、 檢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現場執行 Q & A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