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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4-02-21 | 點閱數: 638

一、 依據教育部 103 年 2 月 17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30022894 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環境教育及與校外教學之連結,教育部結合公部門及民間資源,辦理旨揭計畫,鼓勵學校至環境學習中心進行校外教學。
三、 教育部 103 年度共推薦 37 所環境學習中心,報名參加學校可獲得交通租車補助(單日行程每日以新臺幣 7,000 元為限,二日以上每車補助新臺幣 1 萬元為限,每車至少 20 人),名額有限,額滿為止,活動至 103 年 10 月底止。
四、 檢附各中心課程簡介表供參,欲報名參加學校請自行逕洽各中心聯絡人報名,實際補助方式及費用等視各中心規定辦理。
五、 若參與教學課中有任何意見反映,請與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科賀冠豪先生聯繫,電話:02-7712-9129 。
六、 各環境學習中心簡介表請至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網站查詢: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_教育部各單位_資訊及科技教育司_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