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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之 110 年度桃「緣」遇到愛-未婚青年成長團體簡章 1 份,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110 年度桃「緣」遇到愛-未婚青年成長團體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活動為協助未婚民眾拓展個人交友領域,藉由互動練習及測驗探索並了解自我,學習關係經營之方法及溝通與衝突處理技巧,增進與他人之互動。
三、 活動時間及參加對象詳如簡章,全程參與者核予「愛的存款簿」、「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6 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