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同仁協助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風險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74886 號函辦理。
二、 因近期學生自我傷害案件頻傳,請加強校園自我傷害高風險學生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關懷學生於季節交替之際,疑有病情變化或情緒失調狀況者,請學校主動協助關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相關協助,完善心理支持系統。
三、 請加強宣導並告知學生多元求助管道及主動求助之觀念,使學生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