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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學生競賽 | 2014-03-31 | 點閱數: 55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3 月 2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30029000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願景及理念,培養藝術創意人才,並增進各級學校師生及家長對教育政策瞭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舉辦此項比賽,請各校踴躍參與。
三、旨揭比賽分初賽(學校自行辦理-鼓勵學生自行報名)、複賽(本縣辦理)及決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相關期程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