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4-04-14 | 點閱數: 490

一、辦理目的:為加強本縣特殊教育相關議題之研究,賡續辦理特殊教育研究方案,以鼓勵縣內所屬教師主動研究、提升專業知能,進而促成本縣特殊教育品質之提升。
二、辦理時間:每案以 3 至 9 個月為原則,並於 103 年 11 月 30 日前執行完畢。
三、參加對象:本縣公立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特殊教育班或普通班教師,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校(園)長及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教師,並以學校為申請單位。
四、辦理內容:本案研究分為「特殊教育行政及政策類研究」及「特殊教育課程與教材教法」等 2 類,並以「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教育」、「普通班融合教育及支援服務模式」、「個別化教育計畫」、「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學前特教及融合服務」、「資優班教學及學生輔導」等主題為研究重點;各校提報之研究計畫相關格式請參考附件內容。
五、欲申請辦理本案之學校,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http://www.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相關申請表件。六、本案相關表件填寫完竣後請於 103 年 5 月 12 日前將電子檔 MAIL 至新屋國小輔導室高麗敏主任之信箱(limim8@yahoo.com.tw)並逕(寄)送紙本至本縣新屋國小輔導室(桃園縣新屋鄉新生村中正路 196 號)。
七、如對旨揭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洽活動聯絡人:高麗敏主任,電話: 03-4772016#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