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桃園縣政府 102 年 3 月 26 日府人給字第 1020067686 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本府、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政府四縣市所屬各機關學校未婚人員交誼,增進未婚人員互動與認識機會,訂於 102 年 6 月 22 日舉辦「春天農場海角樂園一日遊」4 縣市聯合未婚聯誼活動。
三、本次活動內容如下:
(一)活動時間及地點: 102 年 6 月 22 日(星期六) 、本縣龜山鄉春天農場、新屋鄉永安渡假村。
(二)參加人數: 80 人( 4 縣市各分配名額 20 人,男生 10 人、女生 10 人)。
(三)參加資格:本縣議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現職未婚公教同仁。 (四)活動費用:每人新臺幣(以下同)1,400 元,本縣議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現職未婚
公教同仁參加者,本府每人補助 500 元。
(五)報名方式:請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單位協助報名事宜,欲報名者請填妥報名表,並由服務機關學校證明(即人事單位蓋章戳)後,併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傳真至本府人事處(傳真號碼: 03-3342906),並來電告知,自即日起受理報名,報名截止日期至 102 年 4 月 10 日止,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錄取者,將由臺北市政府人事處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繳費,請其於接獲錄取通知 5 日內持「臺北市政府人事處辦理各項活動繳款書」至台北富邦銀行各分行辦理繳款,並請將繳款書第二聯傳真至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傳真電話: 02-27596002)。
四、活動相關資訊請至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dop.taipei.gov.tw/)熱門服務/未婚聯誼專區查詢。
五、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請參閱附加檔案,未婚同仁請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