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貴校協助公告旨揭海報(電子檔)於學校網站,除於學校朝會等公開場合中宣導之外,亦請轉知國小二年級暨六年級導師、國中一年級與二年級導師協助宣傳,務使各該年級學生、家長及教師知悉本縣藝術才能班招生有關資訊。 二、另紙本宣傳海報請各校至本局 14 樓置物櫃中領取,並請張貼於學校公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