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 一、 | 本案參選資格為輔導本校半年教育實習學生的師長(輔導期間為 111 年 2 月至 7 月或 111 年 8 月至 112 年 1 月),項目有實習輔導教師個人參賽和團體合作參賽。 |
| 二、 | 本校初選期程和注意事項: |
| (一) | 收件截止為 112 年 4 月 7 日,請逕寄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實習與輔導組收。 |
| (二) | 參賽資料請以 A4 尺寸膠裝成冊 1 式 5 份,另附送審資料(包括封面、目錄及基本條件資料)電子檔(PDF)光碟片 1 張。 |
| (三) | 相關資訊和表格請至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網頁下載(網址: 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index.aspx 。 |
| 三、 | 檢送海報、實習輔導教師個人參賽和團體合作參賽資料格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