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4 月 14 日府衛疾字第 1030067886 號公告辦理 。 二、檢附前揭公告 1 份。 三、副本抄送本局幼兒教育科及終身學習科,請協助轉知本縣 各公私立幼兒園、鄉立幼兒園及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