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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轉知國立屏東大學辦理教育部「實踐藝術教學研究中程計畫」之 112 年度「視覺藝術學習共同經驗建構推展活動教師研習」,即日起開放本市國教輔導團申請第三階段研習科目並辦理 2 梯次「基本木工研習」,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12 年 7 月 3 日屏大人文字第 1123200590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第三階段研習科目包括:「9.基本金工」「10.纖維藝術」「13.雕刻技法」等三個項目,請本市輔導團填寫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V1Rd4A 申請。 |
| 三、 | 有關本研習材料費、鐘點費、誤餐費、講師與助教差旅費等,由國立屏東大學相關計畫經費項目支應;各縣市辦理單位應負責場地提供、研習會場布置及受理報名、簽到退等現場服務工作。 |
| 五、 | 本局同意參與說明四研習之國教輔導團輔導員及教師以公假方式前往。 |
| 六、 | 檢附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
